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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穴市2014年度创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县(市)项目实施方案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  发布时间:2014-07-03


 

    为确保林业生态示范县(市)创建工作开好头、起好步,根据《中共武穴市委、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林业生态示范县(市)的意见》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特制定2014年度实施方案。

    一、指导思想

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,坚持生态优先、绿色增长、共建共享理念,统筹规划,分类建设,强力推进"绿满荆楚"、"绿满黄冈"行动,扎实实施绿色示范乡村及绿色通道建设、工程造林、城镇绿化、矿区植被恢复等生态工程,完成林业生态示范县(市)任务,大力改善生态环境,努力建设生态文明,实现建设"天蓝、地绿、水净"的美丽武穴。

     二、基本原则

    (一)先行先试,示范带头。全市确定一批造林绿化基础好、村班子战斗力强、积极性高的行政村(社区)作为2014年度启动对象村,通过创建活动,率先在全市建成一批绿色示范乡村、绿色示范通道,达到积累经验,培养典型,示范带头的作用。

(二)政府主导、农民主体。建设林业生态示范县(市)是"书记工程"、"市长工程"。由各级党委政府主导,各部门密切配合,各业主(单位)具体组织实施,要创新机制,调动龙头企业、专业合作社、农村能人及其它投资主体参与林业生态示范县(市)建设积极性,确保林业生态示范县(市)建设资金投入。

(三)科学规划,建管结合。为确保林业生态示范县(市)建设"高起点、高标准、高品位、有特色",一是要科学规划、合理设计、统一施工,确保规划设计施工一条龙;二是要体现"房前有景、院中有景、屋后有林"的绿色示范村庄特点,并与"森林村庄、森林城镇、森林城市"建设有机结合起来,整体推进林业生态示范县(市)建设;三是要坚持种管结合,充分体现"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",落实管护责任,建立管护制度,巩固绿化成果。

(四)突出重点,统筹兼顾。要突出村庄、乡村道路(沟、渠、堤)绿化重点,统筹安排好村级小型休闲广场、荒山绿化、工程造林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口植被恢复和城区集镇等绿化。要适地适树,多栽大树,多栽乡土树种,宜花则花,宜果则果,宜草则草。树种选择要以乔木为主,乔灌草相结合,四季色彩搭配,营造村庄森林生态系统,同时结合各村产业化特色,建设小果园、小竹园、小花园。工程造林要以湿地松、杨树、杉木等速生丰产树种为主。矿山植被恢复,以修复生态环境为重点,城区及集镇绿化以提高人均绿化占有量为目标。

三、建设标准

按照《湖北省绿色示范乡村建设标准》创建目标,分平原村、丘陵村、山区村三大类确定。

(一)平原村(海拔200米以下)

1、绿化覆盖率

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15%以上

2、庭院绿化

95%农村庭院得到绿化。集中居住型居民房前屋后户均栽植乔木、经济果木林5株以上,分散居住型居民房前屋后户均栽植乔木、经济果木林10株以上。

3、道路沟渠绿化

村域范围内2米宽以上道路、1.5米宽以上的沟渠宜绿化地段实现全部绿化。

4、公共绿地

村庄建成区范围内建有1处以上、每处最小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,累计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。

5、农田林网

平原农区林网控制率达到90%以上,网格平均控制面积25公顷以下。

6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

村庄内森林林相整齐,林木长势良好,森林资源和公共绿地得到有效管护,无重大等级以上(含)森林火灾发生,森林病虫害得到有效防治,无乱砍滥伐。无违法征占用林地的行为。

(二)丘陵村(海拔200--500米)

1、绿化覆盖率

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%以上。

2、庭院绿化

95%农户庭院得到绿化。集中居住型居民房前屋后户均栽植乔木、经济果木林5株以上,分散居住型居民房前屋后户均栽植乔木、经济果木林10株以上。

3、道路沟渠绿化

村域范围内2米宽以上道路、1.5米宽以上的沟渠宜绿化地段实现全部绿化。

4、公共绿地

村庄检查区范围内建有1处以上、每处最小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,累计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。

5、宜林地绿化

村域范围内宜林荒地绿化率95%以上。

6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

村庄内森林林相整齐,林木长势良好,森林资源和公共绿地得到有效管护,无重大等级以上(含)森林火灾发生,森林病虫害得到有效防治,无乱砍滥伐。无违法征占用林地的行为。

(三)山区村(海拔500米以上)

1、绿化覆盖率

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55%以上。

2、庭院绿化

95%农户庭院得到绿化。集中居住型居民房前屋后户均栽植乔木、经济果木林5株以上,分散居住型居民房前屋后户均栽植乔木、经济果木林10株以上。

3、道路沟渠绿化

村域范围内2米宽以上道路、1.5米宽以上的沟渠宜绿化地段实现全部绿化。

4、公共绿地

村庄建成区范围内建有1处以上、每处最小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,累计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。

5、宜林地绿化

村域范围内宜林荒地绿化率95%以上,其中村庄可视范围内第一层山脊面村坡宜林荒山绿化率100%

6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

村庄内森林林相整齐,林木长势良好,森林资源和公共绿地得到有效管护,无重大等级以上(含)森林火灾发生,森林病虫害得到有效防治,无乱砍滥伐。无违法征占用林地的行为。

四、年度任务

根据总体规划安排,全市确定113个村(社区)为本年度实施对象村(名单附后)。年度建设任务如下:

(一)绿色示范乡村

1、绿色示范乡村植树52.5万株。

2、完成乡村道路绿化 217.5公里。

3、恢复矿区植被500亩。

4、工程造林1.6万亩。

(二)绿色通道(147.5公里)

•1、绿色通道完成梅武线38.7公里补植、补造。

•2、石松线21公里绿化补植、补造。

•3、郑席线21公里绿化补植、补造。

•4、京九铁路武穴境内36公里补植、补造。

    5、"黄黄"30.8公里绿色通道补植、补造。

(三)城镇绿化

城镇新增绿地面积34.8万平方米。

五、投资概算

(一)投资概算

根据武穴地区实际情况及苗木市场行情预测,经测算:林业生态示范县(市)建设共需投入资金20530.35万元,其中种苗资金3909.23万元。分项情况是:绿色示范乡村建设需投入资金为3755万元,其中种苗投资2521万元;绿色通道建设需投入资金1112.35万元,其中种苗资金744.45万元;工程造林需投入资金1013万元,其中种苗资金157.44万元;城镇绿化需投入5800万元,其中种苗资金435万元;矿区植被恢复8850万元,其中种苗资金51.34万元。

(二)资金来源

20530.3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是:申请专项资金1000万元,占总投资4.9%;市级政府配套资金2000万元,占总投资9.8%;整合部门绿化及帮扶资金13233.61万元,占总投资64.4%;群众"一事一议"及业主自筹资金4296.94万元,占总投资的20.9%

(三)资金管理与使用

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储存、专人管理、专项使用,资金拨付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。

六、保障措施

(一)加强领导,统筹协调

市委、市政府成立武穴市林业生态示范县(市)建设领导小组,市委书记吴美景任组长,市长郝胜勇任第一副组长,杨石明、向博、雷洪、伍雄军、郭银花、王先国、邓继承、周耀华、徐平权等市领导任副组长,相关科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,各镇处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,明确责任分工,确保各项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。

(二)广泛宣传,全民参与

宣传部门及镇处相关部门在整个活动中要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网络等宣传工具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,确保林业生态示范县(市)建设活动家喻户晓,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,让业主既成为林业生态示范县(市)的建设主体,又成为惠农政策的宣传员、实用技术的操作员、产业发展的信息员、生态保护的战斗员、林权纠纷的调解员,达到树木与树人的高度统一。

(三)创新机制,多方投入

林业生态示范县(市)建设,资金是关键,必须多途径筹集资金。要按照"向上争取资金、政府配套资金、整合部门绿化资金、部门帮扶资金、镇(处)村自筹资金、群众'一事一议'资金、业主投入资金等办法多方筹措绿化建设资金。尤其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林业生态建设。坚持绿色示范乡村建设与国家重点工程相结合,与部门绿化美化工程相结合,与社会各界认种认养认管相结合。坚持工程造林与林业项目相结合,与农村特色产业化建设相结合,力求投资主体多元化。

(四)加强督查,严格考核

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市绿化委办公室,要加强对林业生态示范县(市)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,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,年终对全市林业生态示范县(市)建设工作成效进行考核,对达到绿化建设标准并通过验收的,市政府给予表彰、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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