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4-12-10
为稳步、扎实、高效推进创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市各项工作,根据《中共武穴市委 武穴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林业生态示范县(市)的意见》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特制定2015年度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以创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市为目标,以绿色示范乡村工程建设为切入点,进一步加大庭院绿化、基地造林、绿色通道建设力度,为打造美丽的生态武穴作出贡献。
二、基本原则
(一)连线成片,区域治理。各地要以林业生态建设规划为框架,以在建项目村为基础,按照连线成片的区域治理要求,广泛开展"户植树、垸绿化、村达标"的绿色示范乡村创建活动,尽快形成创建亮点和特色。
(二)分类指导,扎实推进。要围绕"巩固、提高、发展"的思路开展工作。一是巩固一批,即对2014年度所有建设村的植树造林进行全面补植,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。二是提高一批,即在2014年度建设村中保留一批村,按照缺什么补什么,差多少补多少的原则,把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,切实提升创建质量。三是发展一批,即按照"连线成片,区域治理"的要求确定一批村,通过庭院绿化、公共绿地建设、基地造林等措施创建省级绿色示范乡村,努力提高创建达标率。
(三)落实责任、强化管护。要按照"谁所有、谁管护"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主体,建立管护制度。凡农民房前屋后栽植的树木一律归农户所有,农户管护;路渠堤及垸前垸后树木、公共绿地、基地造林由承包经营者管护或由村指派专人管护。总之,在创建工作中,要切实做到树有人栽、林有人管,坚决不栽无主树。
三、年度建设任务
根据规划设计,2015年全市林业生态示范市年度建设任务如下:
(一)绿色示范乡村
全市151个创建绿色示范乡村四旁植树43.2511万株(详见附表一、附表四)。
1、绿色示范乡村建设53个巩固村四旁植树补植1.3009万株。
2、绿色示范乡村建设62个提高村四旁植树补植、补造21.5313万株。
3、绿色示范乡村建设36个发展村四旁植树新造20.4189万株。
(二)基地造林
全市2015年基地造林任务1万亩(详见附表二)。
(三)通道绿化
全市通道绿化140.7公里,植树5.321万株(详见附表三)。
1、红色旅游路绿化22.2公里,新造3.084万株。
2、石大线绿化16公里,新造1.066万株。
3、武梅线大金至梅川段绿化18.2公里,补植、补造0.11
万株。
4、石松线绿化21公里,补植、补造0.3万株。
5、龙莲线绿化28.6公里,补植、补造0.45万株。
6、柳界线绿化31.1公里,补植、补造0.3万株。
7、刘新线绿化3.6公里,补植0.011万株。
四、建设标准
按照《湖北省绿色示范乡村建设标准》创建目标,分平原村、丘陵村、山区村三大类确定。
(一)平原村(海拔200米以下)
1、绿化覆盖率
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15%
2、庭院绿化
95%农村庭院得到绿化。集中居住型居民房前屋后户均栽植乔木、经济果木5株以上,分散居住型居民房前屋后户均栽植乔木、经济果木林10株以上。
3、路渠堤绿化
村域范围内2米宽以上道路、1.5米宽以上的渠堤宜绿化地段实现全部绿化。
4、公共绿地
村庄检查区范围内建有1处以上、每处最小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,累计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。
5、农田林网
平原农区林网控制率达到90%以上,网络平均控制面积25公顷以下。
6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
村庄内森林林相整齐,林木长势良好,森林资源和公共绿地得到有效管护,无重大等级以上(含)森林火灾发生,森林病虫害得到有效防治,无乱砍滥伐。无违法征占用林地的行为。
(二)丘陵村(海拔200--500米)
1、绿化覆盖率
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%以上。
2、庭院绿化
95%农户庭院得到绿化。集中居住型居民房前屋后户均栽植乔木、经济果木林5株以上,分散居住型居民房前屋后户均栽植乔木、经济果木林10株以上。
3、路渠堤绿化
村域范围内2米宽以上道路、1.5米宽以上的渠堤宜绿化地段实现全部绿化。
4、公共绿地
村庄检查区范围内建有1处以上、每处最小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,累计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。
5、宜林地绿化
村域范围内宜林荒地绿化率95%以上。
6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
村庄内森林林相整齐,林木长势良好,森林资源和公共绿地得到有效管护,无重大等级以上(含)森林火灾发生,森林病虫害得到有效防治,无乱砍滥伐。无违法征占用林地的行为。
(三)山区村(海拔500米以上)
1、绿化覆盖率
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55%以上。
2、庭院绿化
95%农户庭院得到绿化。集中居住型居民房前屋后户均栽植乔木、经济果木林5株以上,分散居住型居民房前屋后户均栽植乔木、经济果木林10株以上。
3、路渠堤绿化
村域范围内2米宽以上道路、1.5米宽以上的渠堤宜绿化地段实现全部绿化。
4、公共绿地
村庄检查区范围内建有1处以上、每处最小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,累计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。
5、宜林地绿化
村域范围内宜林荒地绿化率95%以上,其中村庄可视范围内第一层山脊面村坡宜林荒山绿化率100%。
6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
村庄内森林林相整齐,林木长势良好,森林资源和公共绿地得到有效管护,无重大等级以上(含)森林火灾发生,森林病虫害得到有效防治,无乱砍滥伐。无违法征占用林地的行为。
五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领导,统筹协调。创建工作要在市林业生态示范市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,实行"三包"责任制,即市领导包片,牵头单位包镇(处),市直部门驻点包村的"三包"责任制。各镇(处)党委、政府要配强工作专班,确定工作目标,制订措施,明确职责,切实加强对创建林业生态示范市工作的组织和领导。
(二)广泛宣传,全民参与。要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宣传工具,宣传创建林业生态示范市重要意义,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,让业主成为林业生态示范市建设主体,实用技术的操作员,产业发展的信息员,生态保护的战斗员。
(三)科学造林,提高质效。创建省级林业生态示范市,要切实转变观念,坚决克服重造轻管、只栽不管的弊端,以提高质效为中心,建设高效林业、生态林业、绿色乡村。一要坚持因地制宜,适地适树,科学选择优良乡土树种,推广先进造林技术,提高造林成活率,提升林业科技含量。坚持宜乔则乔,宜灌则灌。提倡多栽乔木,少栽灌木,不栽花草。二要严把 "五关"(设计关,整地质量关,种苗质量关,栽植质量和抚育管理关,检查验收关)。确保栽一株活一株,造一片绿一片,成林成材一片。
(四)加强督查,严格考核。要加强对林业生态示范市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,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,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要督促其限期整改。要管好用好专项资金,严格按照武财发[2014]19号文件规定,将绿色示范乡村建设奖补资金与建设任务完成率、植树造林成活率、绿色示范乡村建设达标率挂钩,及时兑现种苗奖补资金。对任务完成好、建设质量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。